作者: 日期:2022-11-11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文件以及补充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在职的研究生、没有交学费(已办理缓交的除外)的研究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
二 学业奖学金等级、奖额和比例
硕士生 |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
奖额 (万元/年) | 全校 比例 | 奖额 (万元/年) | 全校 比例 | 奖额 (万元/年) | 全校 比例 | |
一年级 | 1 | 推荐免试 | 0.8 | 20% | 0.6 | 30% |
二、三年级 | 1.2 | 20% | 0.8 | 60% | 0.6 | 20% |
博士生 | 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前 | 博士资格考核通过或优秀 |
2022级(含直博生) | 1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博士一年级” | |
2021级(含直博生) | 1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博士二年级” | 1万元/年,在系统申报“博士二年级” |
2020级 | 1万元/年,在系统申报“暂未博士资格考核”或“博士资格考核暂缓通过” | 考核通过者1.2万元/年,在“研究生奖助学金”系统申报“博士资格考核通过”,优秀者1.5万元/年,申报“培优项目” |
2020级直博生根据考核学年和结果申报 | ||
2018、2019级直博生 | 参照博士资格考核结果确定一、二、三等 |
注:各年级博士生、硕士生参评总数及等级名额表见附件一。
三 评选要求
1. 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评选时将研究生的德育考评放在首位,同时考察研究生的综合表现、成绩和创新素质。按照附件一所列学业奖学金等级和比例评选,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奖额和比例一致,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不互占比例。专业学位硕士生要突出实践考核。
2. 2020级直博生,如在2021-2022学年已经博士资格考核,则在系统中按照考核结果申报;如在2022-2023学年博士资格考核,则在系统中选择“直博生三年级”。直博生如不能转入博士学习阶段,而转为硕士生,则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学业奖学金。2018、2019级直博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参照博士资格考核结果,考核优秀为1.8万元,通过为1.5万元,暂缓通过为0.8万元。
3. 推荐免试硕士新生参评硕士生一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全国统考的非在职硕士新生按照2:3比例获得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医学院长学制学生转入硕士新生阶段学习的,按照一等、二等各50%的比例设学业奖学金。
4. 休学后已复学和保留入学资格后已入学的研究生与同学习年级一起参评。
5. 苏州校区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托学生所在“南京对应院系”评选。
四 时间安排
1. 11月18日前,院系完成评选工作并在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18日
如需调整,请将详细情况以“学业奖学金调整+姓名+学号”为题发送邮件到:hyy@nju.edu.cn。
2. 11月19日前,获奖研究生在“研究生奖助学金系统”——学业奖学金项目中填写等级信息并提交。(操作指南见附件二)
3. 校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公示完毕,获奖资金于12月15日前通过财务一次性拨付到学生银行卡上。
五 特别说明
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位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学生的“岗位助研费”根据学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等级相应金额发放,由导师通过学校财务处网上自助平台“网上申报系统”中学生酬金申报模块“学生酬金发放录入”菜单, 选择“岗位助研费”(开放时间为11月23日-12月15日)发放项目,填写并提交发放申报单,一次性发放岗位助研费到学生银行账户。(操作指南见附件三)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